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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世考

前言 原序跋 例言 世系 选举 人物 事实 方技 寿年 闺中 方外 词庙 古迹 艺文(文) 艺术(诗) 题赠(文) 题赠(诗) 书目 杂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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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言

      

    一、书中敬避之字,俱己改正,其有应抬头者谨遵。功令顶格空格从式。不敢有违。
    二、是书首列世系重一本也。次则选举、人物、事实重贤能也 。次则方技以其中有人物、次则寿年、仰体朝廷敬老之意。次则闺中以女不先男。次则方外,以外不逮内。余自祠庙、古迹,外列诗文杂识,皆仿志史成例,,不敢有淆次序也。
    三、是书专主扬善。如事实有未善者,概为节去。尊亲之讳宜然其有宫爵者书之。
    四、查各支谱系,宋元以前多不可考。即有可考者,亦不无牵扯错乱。今则谨尊康熙字典及书史。溯自轩辕,考其源流。至以辕为氏,去车为袁。下逮隋唐,并各支迁徙世系,参以考辨以求的实。
    五、人物事实分二考。人物叙才学、德品、功勋。事实则专载事。皆据书史志乘,无征不信。其列少、物者,或有事实,即汇列於后。如或事涉怪异即列杂识。
    六、闺中考、门类不一。有后妃、贤德、节烈、才学、寿年。并有滩熟今则统归一门第志乘。自后妃外·只载妇母·不载适女。盖以适女从夫。有限于彼此疆域之势。而此则不比志乘叙外荫并显门楯。
    七、是书统辑字内古今人物、事实、诗文。非为一郡一邑起见。己前事实载在典籍者,久已垂为掌故。即近今如举贡杂职未经注选或于近处较详,亦惟凭见闻及概绝疏亲。

    八、吾姓有出继外姓者,自应书其名爵事实,如系外姓入继,即宦迹最著,如袁义辈亦皆逸之。
    九、是书所辑宇内科名、仕宦、人物。原不知其籍贯何自然即分军民二籍。而论其宗祖,则一不得因其人载而啟疑嫌,况朝廷版章己定,彼即别民为军,岂能屈民为军。今则各支世系俱己注明,切不可舍根本而失亲亲。
    十、宣室记载会稽杨宗素遇胡僧,称巴山袁氏。全唐诗录袁少年三诗。孙恪于洛中魏王池,遇女子称袁长官女。吴越春秋载,袁公教剑及袁大娘舞剑之类。皆系以猿冒袁,匪我族类,概冥不录。
    +一、古今重名甚多,盖因天各一方,未有汇录之故。今则汇录前人不少,可知回避。
    十二、艺文、题赠二考、在元明以前者,得之匪易.不得不视为室贵。然其伺砂艰涩浅率庸板者,亦不无节删。自元明以后,诗文甚多,又不得不割爱而聊存其概。至有文以人重或事关风化,及其全集已失,仅得及一二之作,即诗文稍逊亦录之。近如简斋前辈佳作林立,脍炙人口即录之亦不胜录。今则未录一首其有题赠于彼者,间录二三,以表其才学。
    十三、是书积录多年,虽未能遍及宇宙,全备无遗。第已有此,亦足以备参考。今则各卷各条后,俱留有余地.以待补镌。
    十四、是刻原系本省近处支敛费,岂能遍及各省。即属郡邑
近处,亦难概为通知,兹则于其助费者,谨登名字于后,以誌其敬宗收族之心。如或吝费而有人物,亦其爵取事实,决不因其后人忘本而薄其先人。盖此书叙及天下古今,何况其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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