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还”镇蟾蜍-《鬼眼当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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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衫坐下,从包里拿水给我。

    ”你体力真好。“我说。

    ”天天锻炼。“简衫笑了一下,看山下的风景。

    我看着山下的风景,心情也开阔了很多。

    简衫问我,鬼鼓跟谁学的。

    我看着简衫,她知道鬼鼓。

    ”我听说的。“简衫看我的眼神,笑了一下说。

    ”你直接问吧?“我看简衫是想问什么。

    ”你对叶秋晨还爱着吗?“简衫看着远处问我。

    ”或许从头到尾就没有过吧!“我说。

    ”你舍命打鬼鼓,为叶家,那肯定是为叶秋晨了。“简衫说。

    “不,我为我自己,我只能说这么多。”我说。

    简衫侧头调皮的看了我半天说:“我愿意相信你,走,下山,喝酒去。”

    下山,简衫开车跟小疯子一样,技术真不错。

    回到贵德古街,天黑了下来。

    在古街的主街吃肉串,喝啤酒。

    古街除了冬季,一直都是热闹的。

    六月的东北,是非常好的季节,不冷不热。

    大排档的人,非常的多。

    我喜欢这样的地方,有烟火气。

    简衫和我喝啤酒,聊她小时候的事情,很调皮的一个丫头。

    简衫突然小声问我:“晨晨说,你们有名无实,真的?”

    我瞪了简衫一眼。

    简衫在那儿大笑起来。

    突然,她不笑了,一下就把脸伏到桌子上,小声说:“我爸。”

    我听叶秋晨说过,简衫一个人,看来并不是这样。

    那老头很有气派,径直的就走过来了,看来眼神也不错。

    “衫子。”老头叫了一声,看我一眼。

    简衫站起来了:“爸。”

    “嗯,小伙子一看就不错,我不会看走眼的,好好处。”老头说完走了。

    简衫都愣了一下,坐下,看着我。

    我就知道,要坏事儿。

    我并没有想和简衫谈恋爱,尽管她很像正村衫子。

    吃过饭,我送简衫回古董店儿,她大多数的时候,住在那儿。

    我走的时候,简衫说了一句话,让我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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