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和陈冬联手坑害赵柔,这在法律上属于一条很严重的罪状。 之后,张旭又派人炸毁储物室,试图将他们活埋在下面,并且已经导致张老板及他的手下死亡。 这是非常恶劣的行为。 当然,这件事张旭做得十分隐秘,并没有任何直接性证据可以指正他这一点。 不过,林轩本身也没想着靠这条罪证来控告张旭。 举证失败,也没什么;若是成功,可以说是锦上添花。 他真正依靠的,是赵柔的说辞以及陈冬视频里的那些证据。 贪污受贿,并且数额巨大,滥用职权以及坑害警务人员。 这三点罪状一旦成立,张旭难逃法律制造。 就在林轩和赵柔商议着这件事情时,隔壁包厢里,忽然传来一声男子的大吼,听那语气,明显是喝高了:“去,小王,给我把隔壁那女的给我叫过来!” “隔壁?” 二人眼神一动。 隔壁,是指他们这边吗? 不过很快,隔壁传来的动静,告诉他们男子口中的隔壁,是指另一个隔壁,而非他们这边。 但,即便男子大声嚷嚷着要找的人不是他们这边,赵柔依旧没有了继续吃下去的欲望。 她现在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了听隔壁动静上面。 林轩筷子上夹着肉,继续涮着吃,但注意力明显也是放在了隔壁。 “什么?她不愿意过来?真是给脸了啊!知道我是谁吗?” 男子的声音再度响起,语气中充满着不满。 “去,你去告诉她我的身份,她要再不过来,那就是给脸不要脸!” 男子大声叫嚷道。 因为喝高的缘故,导致他已经完全不分场合,大声喧哗着。 幸亏包厢的隔音效果还算可以,只是周围几个包厢能够听到一些动静,要不然男子的行为瞬间就会引起所有人的关注。 赵柔在听了男子的叫嚷声后,忍不住的蹙起眉头。 这声音,怎么听着十分耳熟?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