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证据-《命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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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峰暗叹一声说:“谨瑜,这就是我让你京城的朋友帮我调查的资料。韩香原名叫周寒香,她从小学到初中、高中、大学和你上的都是同一所学校,可以说一直都在追踪你的脚步。一直到大学毕业之后她才改名为韩香,并和你一样成为了一名律师,最终成为了你的女朋友、未婚妻。”

    “周宇的女儿就叫周寒香,她真的是周宇的女儿?”聂万里惊讶地叫道。

    卫谨瑜看完资料后身子微微颤抖,目光落在周寒香身上不敢相信地问:“你......你一直以来都是有意接近我的?”

    周寒香眼神复杂地看了看卫谨瑜,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向高峰讲道:“既然你说我就是这三起命案的凶手,可直到现在都是你的推理或者说是编的故事,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杀人的吗?”

    “第一个证据,你受伤的手臂。”高峰回道。

    周寒香又一次将双臂向后挪了挪,关于这点她无话可说。“只凭这点似乎不能定我的罪吧。”

    高峰却是微微一笑:“你的手臂被蹭破,我相信陈圣杰的衣服上面应该有你残留的血迹,只要采集样本对比dna,单凭这点就已经足以定你的罪了。”

    周寒香眉心升起一条黑线。

    高峰接着讲道:“不过,既然你不服,那我就再拿出其它证据吧。”说着让萧月拿出证物袋来,里面装着一根丝。“这根头是在周英杰的汽车后备箱里找到的,通过dna比对就可以证明是你留下的,你是躲在周英杰后备箱里面回来。”

    周寒香不说话,这点她算是默认了。

    “你在写遗书的时候刚开始用的是纸,虽然你后来改用电脑,并撒掉了那张纸,但是我敢肯定你还没有时间处理掉那张纸。”高峰说话间目光一直观察着韩香的表情动作,对她进行心理侧写。“你计划周密,三起命案可以说没有留下任何破绽,那张被你撒下来的纸绝对不会随意扔一个地方,它......应该被你随身携带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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