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巡游之旅-《天马行空四部曲》
第(2/3)页
秦始皇崇尚法家治国理念,他以秦国原有的法律令为基础,吸收六国法律的某些条文,制定和颁行全国统一的法律。
秦朝对於官吏的管理是很严格的。制定了很多处罚官吏的法令。官吏犯法,不是像西周那样享有特权,即刑不上大夫,而是加重处罚。
秦始皇的严酷法律引起了士人的不满。各种指责纷纷而来,不同於秦始皇法家的种种学说不绝於耳。由於当时社会上百家争鸣,严重的阻碍了秦始皇对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
丞相李斯认为这威胁到了秦朝的统治,主张严厉〖镇〗压这些士人。秦始皇支持李斯的看法,并发动了焚书坑儒事件:所谓焚书。就是秦始皇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和巩固秦朝的统治,开始销毁除《秦记》之外的其他六国的史书,保留关於农业、技术、卜筮和医药的书籍。
除了博士官所职,天下敢私藏诗、书、百家语的人,都命令守、尉将其藏书烧掉。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如果官吏知情隐瞒不报,也和藏书的人同等治罪(《史记.秦始皇本纪》)。这一政策从前213年一直执行到前206年秦朝灭亡。
但某些人认为,秦始皇曾下令将一些**保存於皇家图书馆,直到西楚霸王项羽攻破咸阳后纵火,这些书籍才彻底消失。
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徐福入海求仙,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始皇心里已感到受骗,於是命令御史案问诸生,互相揭发牵连四百六十余人,始皇下令把他们都在咸阳活埋。这就是着名的坑儒。
某些人认为秦始皇坑杀的乃是术士,并不是儒生,但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坑杀的人皆诵法孔子。
而且《史记儒林列传》中也说秦始皇坑杀诸生之后,六艺从此缺失。
据《史记》记载,公元前211年(秦始皇三十六年)的一年之内,连续发生三件怪事。
首先是当年出现荧惑守心的天文现象,古人把火星称作荧惑,二十八宿中的心宿简称为心,心宿就是现代天文学的天蝎座,而荧惑守心的出现则被称为大凶之兆,轻者天子要失位,严重的情况就是皇帝驾崩。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