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本以为对方家属会同意自己的要求,找女方拿谅解书…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对方不仅不去拿谅解还请求他网络庭审。 这起案件是能够进行网络庭审的案子么? 他更没想到,对方的律师会如此的强硬,在审判庭上打断公诉人的起诉状,还质问起自己来… “现在的庭审,有很多让人不理解的地方。 而作为被告人辩护律师,又是无罪辩护,既然发现了审理中对我的当事人存在了不公的情况,那我就应该当庭提出。” 听到对方的询问,李晨也毫不示弱的回怼了过去。 公诉人员只看案件,立场不对他能够理解。 可你作为法官,在案件没有正式审判前就应该保持中立的状态。 你可是天平的杠杆啊,哪有一开始就倾斜的道理? 假设公诉方的起诉证据充足,张勇本人就是强奸了他的妻子,你能这样做我还可以理解。 可现在证据是什么? 一支录音笔? 哦…… 还有那个半推半就将女生带进婚房的视频? 李晨突然想起来了,对方指控的张勇强奸的罪证中还有一段来自婚房外面的走廊监控视频。 可那视频中也不足以证明张勇强奸了对方,便被李晨给自动给过滤掉了。 他的辩护意见中,也是提到了此时: 案发前后女方的情况对比,依据则是电梯内的视频。 女方在被“强奸”前和张勇的举动亲密,被“强奸”后也没有任何的反常情况,这完全不符合强奸的定义。 半推半就的行为能被定义成强奸么? 李晨认为不能。 强奸案的定义,就是违背妇女意愿。 首先违背一词,不能理解,就是要明确的说出来。 一个明确表达不愿意,另一方无视对等强行发生性行为,这样才能被叫做强奸。 你没有给明确的信号,男方还以为你是要调情呢… “关于程序的问题,审判长认为没有任何问题。” 审判的主法官也开始回复李晨的疑问: “你所说的第一点,申请审判长回避的问题刚刚审判长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复。 第二点,本案是女方提出来的,审判长也为了保护女方的个人隐私进行非公开审理,这也是为了你们好。”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