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庭审现场的质问,这就是严重的程序违法!-《直播普法,我被网警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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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我在昨天庭前会议的时候就已经申请过了,要求负责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回避,关于我的请求审判院也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所以我想再问一下。”

    我说了不让你来参加,你为什么还能坐在这里?

    审判长闻言后脸色有些阴沉:“你提的这个要求已经被驳回了。”

    “驳回了?”

    李晨闻言后有些不解:“被谁驳回的,是以什么形式通知的,为什么我不知道呢?”

    “这是合议庭讨论后的结果。”

    “合议庭没有权利驳回吧?根据相关要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武协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武协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地检署检察委员会决定。

    而我的申请回避意见符合相关规定,那就应该由相关责任人进行答复才对吧?”

    “你还有没有别的要求?”

    审判长不愿意跟他在这个事情上多做纠缠。

    “当然有。”

    李晨一脸严肃:“关于第一点,我申请审判长回避的要求,审判院并没有任何答复。

    而审判长在我提出回避请求的情况下继续担任本案的主审法官,属于程序违法。

    第二,作为案件的主要构成要件,受害人以及主要人正为什么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

    我们现在所进行的审判,是由受害者、举报人、被告人组成的刑事案件。

    而在案件中,张勇是否犯了强奸罪还尚未可知,为什么审判庭不让另外两人参加庭审,只是单独的审判张勇,这我不能理解。”

    “被告人到底是不是被告人还没有真正定性,只是因为犯罪了被提起公诉,受害人不来参加审判李晨可以理解。

    但作为案件的主要证人,受害者的母亲为什么没有到场,难道她不是案件中的主要认证么,还是说审判长和公诉人员只靠一支录音笔就要判定张勇是个强奸犯?

    第三点,关于庭审的方式,我当事人的父母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复,为什么审判庭在不告知的情况下强行进行非公开审理?

    这三点是严重的程序违法,也是我非常疑惑的地方,还希望审判长能够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说完话的李晨目光与审判长对视。

    嘿~

    大佬!

    解释解释呗?

    订阅一百多,好像一章一章发也没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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