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7、既然是强奸案,为何不公开审理?-《直播普法,我被网警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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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女方那边坚持自己就是强奸了他,他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到最后很有可能就会坐牢。

    而警方考虑到他们两家已经定了亲,便选择了调解,可奈何他的姐姐太过于强势,反对调解。

    因为在她的眼中,自己没有强奸,对方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就是强奸,到最后肯定会无罪释放。

    用她的理解。

    如果自己真的强奸了对方那他们武协也没有必要给他们双方调解才对。

    既然没有证据证明他是犯了法,那又为什么同意对方那些不合理的要求??

    也正是由于他姐姐的强势,武协处理案件的警察选择了公事公办,他也被关押到了忏悔所…

    听了张勇的描述,李晨有些疑惑:“其实从某种角度来看,你姐姐也没什么错。”

    既然无罪,又谈什么赔礼道歉和讲解书呢?

    “我在和你确认一遍,你确定你没有强奸过对方是吧?”

    探监的时间也剩下几分钟,李晨再次和对方确认了他的行为:“我丑话说在前面,像这样的事情你骗我实际上是害了你自己。

    作为你的辩护律师,你只有和我如实坦白我才能制定合理而有效的辩护意见。”

    “我真没有强奸她。”

    张勇语气十分的坚定,李晨也没有多说什么。

    既然武协部门不肯放他,那就证明这件事情已经在走程序了。

    一旦案件被移送到地检署,他就能看到案件定性的依据。

    是真是假,也就自然而然的水落石出…

    四月十二号,案件被移送到了地检署,李晨在得知后也是选择第一时间赶到地检署去了解案件。

    而李晨也是万万没有想到,执法单位的依据竟然如此的单一:

    被告人报警并有录音为证。

    当事人张勇和女方家属带有诱导性的录音竟然成了审判张勇强奸案的重要依据。

    在地检署阶段,李晨也和那位公诉的女检察员认真的交流了一番,却没有说服她。

    在她的眼中,张勇就是一个强奸犯:

    原告的指控、被告也是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且愿意承担主要责任。

    这让李晨有点茫然。

    在录音笔当中,张勇说的好像是对女方负责??

    没办法…

    你永远也不要尝试去说服一个秉公执法的检察员,因为从案件的角度来看,张勇也确确实实的承认了自己强奸对方的事实!

    这让他想起了一个曾经看过电视的片段,名字叫做不完美的受害人。

    里面描述所讲述的就有一个强奸的案子。

    与张勇不同的是,那个受害者是与行凶者是雇佣关系,又或者是包养关系…

    男主感觉女主长得不错,便各种送礼物加薪水,而女主呢也没有拒绝对方的一番“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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