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这个法官不太对劲啊……-《直播普法,我被网警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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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了…

    也不否认人家两个关系就是这样的。

    男人是个有钱人,看你的女朋友不错,想要认她当干女儿,绝不是馋她的身子。

    就像男人与女人之间的纯友谊一样。

    这种超过正常朋友的纯友谊有么??

    我们不能否认,一定会有,但所谓的纯友谊一定要有一个度,尤其是在另一方有对象的情况下,一定要把握好才对。

    像那些拿着男闺蜜女闺蜜当做借口,整天和对方在一起的时间要比恋人还要长的人,你一说她/他就会有各种理由,还要劝你大度的人,一定要离她/他远一点,因为对方的心里根本就没有你…

    当然了,也不否认对方是贪玩…

    几人又聊了大半个钟头,李晨也是起身将他们送到律所的门口。

    而关于离婚案件,李晨也给他们说明白了。

    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就是在出轨,胜算的机率不是很大,他也不能保证一定能赢,只能尽力的去争取。

    先提醒,也是避免了事后的麻烦事。

    照片和视频的内容,李晨也是打算提交到审判院,毕竟这可是唯一的证明,如果不交的话后面的东西那都是瞎扯淡,和对方交手的资格都没有…

    送走几人之后,李晨返回自己的办公室内开始编写自己的答辩状。

    从上午写到下午,又在网上搜索,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案例。

    看过视频,在结合当事人的说辞,他还真不信两人的关系能那么的纯粹…

    你还真别说,不查不知道,像这样类似的事情还真的就有。

    网上的案例,从干爹到干儿子干姐弟…

    各种各样的称呼,各种离谱的事情应有尽有…

    不同的称呼,不同的背景和尺度…

    这样的案件,最后的结果却是有些不尽人意。

    输了…

    不得不说,一个干亲成了新时代十分完美的出轨理由。

    就拿案例当中某位女性被告说的话:

    他是我的干哥哥,我和她牵手又怎么了?

    你们是把我捉奸在床了还是怎么着,凭什么说我出轨??

    话说的也没有毛病,人家是干亲关系,牵个手怎么了?

    时间到了晚上,李晨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开直播。

    他认为自己的答辩状差点味道,还得继续修改…

    次日。

    早上九点钟,闹钟响起,李晨从睡梦中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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