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所以我在辩论状中提出关于学校的问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第二点,该律师的发言行为,是利用社会对立面而达成自己的目的。 在对方的发言中,不止一次提出农民难缠的话,其实这就是一个社会的对立面,他跟穷人仇富是一个道理。 他的目的是什么呢? 第一,他想让王家鑫死刑。 对于王家鑫的行为,我没有过多的辩护,因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和理由,他都是故意杀人,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也根本不需要去多说什么。 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王家鑫属于交通肇事致人轻伤后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因为他带给社会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基本上就是死刑。 对方没有根据刑法所描述的内容来给王家鑫定罪,反而是不断的来利用农民难缠和卖惨来博取社会的同情,我想说对方的辩护和对法律的认知不具有专业性。 一个律师,如果只知道利用矛盾的焦点来制造矛盾以达到达到自己的目的,那么他一定是不道德的。” 听到李晨这么说话,对面的律师也忍不住开口插话道:“我说的哪里不对了么,我们被害人的孩子这么小他就失去了母爱,难道不该说么?” “审判长,我想在提示一下,对方无理由打断我的说话,是严重的藐视法庭和审判长的行为,我建议将这种毫无道德和一点纪律都不懂的律师逐出法庭!” 听到对方的律师开口打断自己的发言,李晨没有理会他的问题,而是将目光望向负责庭审的合议庭成员。 陈法官闻言一脸严肃的开口说道:“原告律师,这是审判长第二次提醒伱注意法庭纪律,如果再有下一次,审判长会把你请出审判庭。” “你继续发言吧。” 说完话的陈法官目光望向李晨,也没有了继续阻止他发言的想法。 “谢谢审判长。” 李晨闻言继续开口说道:“我现在来回答刚刚对方律师所提出的问题。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