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张三:我可是法外狂徒,没有人能够把我送进去! 哦,是李律师啊,那没事了…”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镜:“我们再来看张三犯得问题。 他要起诉我,说我对他诽谤,可我却没有诽谤他,这属于恶意诬告。 张三让我拿一百万来把名字买断,又属于敲诈勒索。 而审判院审判时,二种不同的罪名放在一起,基本上都会选择最严重的罪行来定罪判决。 恶意诬告和敲诈勒索,肯定是敲诈勒索更加严重。 张三敲诈勒索一百万,数额特别巨大,起步就是十年以上。 而张三为了取得我的谅解来减轻处罚,让家里人找我,赔了十万块钱。 我呢收了钱也选择了谅解他的行为,毕竟谁都有犯错的时候对吧?” 李晨笑呵呵的看着直播间说道:“最后呢,张三也是被判了十一年零七个月的有期徒刑。” 网友看到了张三的刑期开始打字吐槽: “张三糊涂啊,敲诈的时候都不看职业的么?” “张三:原本以为可以发财逆天改命,现在是改命了没发财。” “张三:原本我以为碰到了发财的机会,没想到钱没赚到赔了十万,还喜提免费的大餐。” “张三: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我宁愿改名叫做张小三。” 李晨看了看直播间的弹幕,重新讲述这个问题:“我们再来用张三的角度来分析他索要赔偿的行为。 作为张三名字的使用者,我的举例有没有给他带来困扰? 他叫张三,而我说张三犯法,张三非人,是不是对他的一种诽谤呢? 站在他的角度来看待我的行为,也能算得上。 因为带来了伤害,所以张三提起了赔偿,合情合理。 而张三呢他也是找我商量的嘛,对不对,我也可以给可以不给。 而在现实中,也有不少的例子。 说张三到一家餐厅吃饭,在饭菜里吃出来一颗死苍蝇,有些生气的他就把老板叫了过来。 第(2/3)页